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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HOUNAX暴雷:大陆居民在港追赃挽损攻略

肖飒 · 零壹财经 2023-12-18 12:27:07 阅读:9073

关键词:HOUNAX交易监管虚拟资产

作者 | 肖飒团队​ 来源 | 零壹财经专栏 2023年末,JPEX余波未消,香港警方再次接到多宗香港地区居民的报案,这些居民声称自己通过一个名叫HOUNAX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了相关投资,但是自11月中旬起,HOUNAX就出现了异常,投资者无法提现也无法联系到客服人员,...
作者 | 肖飒团队​ 来源 | 零壹财经专栏
 
2023年末,JPEX余波未消,香港警方再次接到多宗香港地区居民的报案,这些居民声称自己通过一个名叫HOUNAX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了相关投资,但是自11月中旬起,HOUNAX就出现了异常,投资者无法提现也无法联系到客服人员,因此警觉自己可能被诈骗,遂报警。根据公开渠道消息,截至11月末香港警方已经接到了超过145名受害人报案,涉及的金额已经达到约1.48亿港币。同时,该起事件也已经引起了香港证监会的高度重视,香港证监会处也已经收到几十个与HOUNAX相关的投诉,投诉者中个人最高损失达到1000万港元。

今天飒姐团队就为大家解析一下HOUNAX案的具体情况,并浅谈香港近期虚拟资产行业的最新监管态势。
 
01
HOUNAX是如何收割香港投资者的?
 
飒姐团队注意到,HOUNAX实际上在11月初的时候就已经被监管机构注意到疑似存在违规运营虚拟资产平台、违规(未持牌)即向香港地区用户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行为。故11月1日,HOUNAX就已经被香港证监会正式列入可疑平台名单并在香港证监会的官网上进行了公示,随后就开始陆续收到投资者们关于HOUNAX的投诉。
 
 
(一)HOUNAX的背景调查

香港证监会指出,HOUNAX虽然自称自己是一个加密资产交易平台且声称其与一家金融机构和一家创投公司合作,但实际情况似乎与其所述不一致。HOUNAX专门以香港地区投资者为目标,该平台的用户注册页面不仅已经预设了+852的区号,还在某社交平台和视频平台上以“HOUNAX香港”为名进行对外宣发。

那么,HOUNAX到底是何方神圣?这个虚假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又是如何骗取了投资者的信任,导致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的?

飒姐根据公开渠道的消息查询到,HOUNAX全称“HOUNAX GLOBAL CRYPTO PTY LIMITED”,之前是一家名叫“玖币”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HOUNAX长期在对外宣发中声称自己是一家注册于新加坡的商业实体,但是截至目前飒姐团队并没有查询到其在香港或新加坡的任何注册登记信息。

HOUNAX疑似在加拿大渥太华有一个注册于2021年2月2日的实体,但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该加拿大实体与HOUNAX GLOBAL CRYPTO PTY LIMITED以及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另外,在澳大利亚同样也有一个叫“HOUNAX GLOBAL CRYPTO PTY LIMITED”的实体,但是虽然名字相同,澳大利亚版HOUNAX的董事却与加拿大版HOUNAX不是一个人。

换言之,HOUNAX很可能在没有一个合法注册的商业实体(至少没有合法注册的香港商业实体)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对外开展虚拟资产业务。另外,经查阅HOUNAX“跑路”前投放在某区块链媒体平台上的文章,我们发现其还曾经自称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虚拟资产交易牌照,但并未提供任何牌照的信息。
 
(二)HOUNAX是如何行骗的?

目前来看,HOUNAX诈骗案与JPEX案不同,HOUNAX更像一个纯粹的诈骗资金盘。

HOUNAX主要是通过社交平台吸引投资人。首先,HOUNAX的运营方会先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各种各样的广告和宣传信息,以不知真假的名人投资案例来吸引香港地区居民加入HOUNAX控制的聊天群组。

随后,HOUNAX的客服会在线指导投资者们开户投资,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调查,相关资金甚至没有流经HOUNAX相关的账户,而是直接进入第三方个人或公司主体账户中,投资者们可以随时查阅HOUNAX平台上不知真假的虚拟资产涨跌数据。与此同时,HOUNAX组建的群聊中还有众多的“投资理财讲师”,频繁为大家讲解虚拟资产投资的“独门秘诀”且大力鼓吹自家虚拟资产平台的优势,诱导投资者大量投资。
 
但是,投资容易提现难,作为一个以骗取他人资金为目的的盘口,HOUNAX在投资者要求赎回资金时,会被客服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拖延或拒绝,甚至还有的投资者被要求支付投资金额的80%作为手续费,时至今日几乎没有用户提现成功。
 
02
HOUNAX及实控人、高级管理人员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在香港,诈骗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6A条【欺诈罪】第(1)款之规定:

(1)如任何人藉作任何欺骗(不论所作欺骗是否唯一或主要诱因)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另一人作出任何作为或有任何不作为,而导致
(a)该另一人以外的任何人获得利益;或
(b)该进行诱使的人以外的任何人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则该进行诱使的人即属犯欺诈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4年。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法律与我国《刑法》类似,同样要求欺诈行为人实施了使得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行为,即“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在香港法项下,所谓“欺骗手段”(deception)指的是:事实或法律而以语言文字或行为(不论是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作出的任何欺骗手段(不论是蓄意或是罔顾后果),包括与过去、现在或将来有关的欺骗手段,以及与使用该欺骗手段的人或任何其他人的意图有关的欺骗手段。

行为人除实施欺诈行为外,还需要达到取得他人财产的结果,《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7对“取得”也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任何人取得财产的拥有权、管有权或控制权,即视为取得该财产,而取得(obtain)包括为另一人取得或使另一人能够取得或保有。”

截至目前,飒姐团队认为,HOUNAX及其实控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有较大概率构成香港法项下的“欺诈罪”。
 
03
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如何挽回自己的投资损失?
 
虽然该案发生在我国香港地区,且大部分的被害人都是香港地区居民,但鉴于HOUNAX盘口较大涉案人数众多,部分我国大陆地区居民也可能成为该案的被害人,那么大陆地区的居民应该如何通过香港司法制度挽回自己损失呢?

在中国大陆地区,诈骗案件的被害人一般是通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追赃退赔来实现对投资款的救济,而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香港却与大陆地区相反,欺诈罪案件的被害人必须另行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挽回自身损失。

简言之,对被害人而言,我国大陆地区的司法制度更让人“省心”,但却存在挽回损失的数额很大程度上依赖司法机关对案件是否尽心尽力的弊端;我国香港地区虽然需要被害人自行调查取证、雇佣律师提起民事诉讼,但也增加了挽回损失的可能。

我国香港地区法律规定,欺诈案件的被害人有权向所有涉诈资金流经账户的持有人进行民事诉讼,可要求账户持有人对自己的损失做出赔偿,这就将被告从犯罪嫌疑人本人延伸到了更大的范围,甚至可以包括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体(清洗脏款的人)上。这一点同样与中国大陆地区的规定不同,中国大陆地区的诈骗被害人一般无法向洗钱罪犯罪嫌疑人追偿,而只能向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索赔。

有鉴于此,飒姐团队建议内地的伙伴们如果因投资HOUNAX而遭受损失,应当尽快聘请专业律师在香港地区进行追赃挽损工作,以免最终因犯罪嫌疑人资产不足而导致自身损失难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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