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互联网金融监管大事记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王莹 日期:2015年03月10日    【字体:

盘点互联网金融监管大事记
 
  2014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互联网金融予以肯定。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发声”,这次,李克强总理用了“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来描述。
 
  两次“发声”的成果则是,中国已是全球最大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伴随市场扩大的是监管的进度,监管的推进在一方面代表着行业获得顶层设计的认可,另一方面也代表着未来行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方向。
 
  业界表示,2015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元年。在此,盘点一下在过去一年里的互联网金融与监管相关的五大事件。
 
  1、余额宝引发的互联网金融存废之争,行业监管起航
 
  2014年,因为余额宝,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鼓励还是取缔互联网金融的大讨论。取缔派和力挺派之间,关于互联网金融是“鲶鱼”还是“吸血鬼”,是普惠金融还是政策擦边球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两会代表委员也纷纷参与其中。
 
  反对者表示,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对发展实体经济没有任何意义,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但是,热炒的观点却没有落地,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上明确表示不会取缔余额宝等产品。这场席卷全民的风波看似与监管无关,实际上它是互联网金融一切的起点,互联网金融因此获得了“准生证”。
 
  2、央行提出互联网金融五大监管原则,首度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定调
 
  2014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报告中以专题形式谈及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并提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3、私募股权众筹意见稿出台,首个互联网金融官方文件问世
 
  2014年12月18日,证监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之间划定了一条边界,股权众筹模式被纳入正规军。文件对股权众筹融资的性质、投资者、融资者、投资者保护、自律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互联网金融中首份官方文件落地,获得了顶层设计的认可。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批九家股权众筹会员平台名单正式出炉。
 
  4、银监会架构调整,设立普惠金融部
 
  2015年1月末,银监会进行了成立近12年来的首次组织架构改革,五位新官走马上任。其中,非银部主任李伏安、银行二部主任杨丽平、原融资担保部主任李均锋,分别担任信托部、城商行部、普惠金融部三个部门的主任。
 
  其中,新成立的普惠金融部广受关注,首次明确了P2P行业监管工作将由此部门来执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这意味着监管正因时而变,在组织建设上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步伐。
 
  5、两会再提互联网金融,科学适度监管成热点
 
  在2015年“两会”期间,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再度成为了热词,但与以往相比,争议焦点不在“该不该监管”,此次更为关注的是互联网金融如何科学适度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表示,在以往的金融监管过程中,“风险”几乎是监管机构评价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唯一参考。贺强建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摒弃“一刀切”的思路,实行分级监管。
 
  针对规模体量较大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不能单方面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来定义监管的松紧。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也应当作为监管幅度调整的重要参考,进而避免过于从风险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视了从行业发展角度“扶优限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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