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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普惠金融:2022年回顾和2023年展望

专栏推荐 杜晓山,顾雷 · 零壹财经专栏 2023-01-30 阅读:55402

关键词:数字鸿沟新市民普惠金融普惠金融监管消费金融

2023年,挖掘消费潜力毫无疑问应该成为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一环。

作者: 杜晓山  顾雷       来源:零壹作者专栏

2022年,我国普惠金融经历了新冠疫情考验,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小额信贷优惠、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以及服务“专精特新”科技企业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2023年,我们有必要重新梳理,总结过去一年的经验和不足,确立我国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战略新目标新任务。我们相信,在全体同仁努力下,在监管部门正确指导下,我国普惠金融一定能蓬勃发展,稳中求进,更加惠及千家万户。

2022年中国普惠金融回顾

一、延续普惠型货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

一是延续实施普惠型小微贷款支持政策。2022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一是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二是从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也就是是自2022年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不再实施,将原来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滚动使用,必要时可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继续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计划管理。

二是为推动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2022年1月20日央行公布一年期LPR降为3.7%,下调10个基点,五年期以上LPR下调5个基点至4.6%。2022年8月22日央行再次公布1年期LPR降低至3.65%,5年期以上LPR下调至4.3%,分别较上一期下调5个和15个基点。央行宣布下调1年期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降息)更加优惠,让农民从支农信贷中分享产业增值,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农商行、小贷公司、融担公司、保险公司服务当地农户、涉农小微企业。

三是为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央行于2022年4月25日、12月5日前后两次宣布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10000亿元。降准释放出来的资金,对改善金融市场流动性,对中小微企业流动性起到积极补充作用。

四是普惠型小微贷款持续实现量增、面扩、价降,首贷、续贷和信用贷款推进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22年末,我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23万亿元,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3.8%,比各项贷款余额增速高出12.7个百分点,贷款利率也在持续下降。我国普惠小微授信户数为5652万户,同比增长26.8%。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是4.9%,处于历史较低水平,降幅大于企业贷款利率整体降幅。同时,银行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和货车司机办理延期还本付息6.53万亿元;保险机构扩大营业中断险、货物运输险等业务覆盖面,丰富企业风险分散渠道。

二、扩大乡村振兴帮扶力度和普惠程度

1月,为了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提出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让摆脱绝对贫困的农村加快转变为金融环境、生态环境“双优”美丽乡村。

2月,为引导社会加大对乡村振兴金融资源投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2】1号),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

3月,为了提升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银发【2022】74号),指导金融系统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支持,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创业金融服务,拓宽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3月,为了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

4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5号),要求各银行机构继续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主要农业保险承保公司,保持脱贫地区各项贷款余额、农业保险保额增长,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完成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

三、“专精特新”与“小巨人”信贷支持成效显著

2022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科技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了低成本、中短期普惠型小额贷款,支持人工智能、人脸(指纹)识别技术、3D传感器、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交易风控等场景应用,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在普惠金融信贷支持下,我国“小巨人”科技企业发展势态良好,实现全年营收3.7万亿元,同比增长超30%;全年利润总额超3,800亿元,营业收入利润率超10%,比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高约4个百分点,其中87%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旺盛的融资需求,37%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3年曾申请银行贷款。

截至2022年12月,全国共有765家“小巨人”企业完成上市,主要布局在高端新材料、5G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热门赛道,实现了“边发展、边规范、边融资、边上市”目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巨人”经营资金短缺痛点,形成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普惠金融信贷效应。

四、普惠型特色保险开始推广并加强

发展普惠金融仅有银行信贷是远远不够的,保险行业应该成为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初步统计:2022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增长9%,银行保险机构新增债券投资超过11万亿元,保险业赔付接近1.5万亿元,尤其在覆盖社会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型防病免灾保险取得了较大进展。

例如,以“政府主动介入、保险公司市场运营、居民自愿参保、保障重特大疾病”为主要特点的“惠民保”在2022年得到了广泛推广,社会低收入群体、下岗人员、新市民、农民工踊跃参保入险。

截止2022年12月,全国共推出263款惠民保产品,覆盖29个省级行政区,参保人群达到亿人次级别,为社会低收入人群分摊高额医疗费用,减少因病致贫因残返贫风险,切实减轻百姓看病就医负担,获得了社会中低收入群体的普遍认同,释放普惠、亲民效应,发挥出“低门槛、低保费、高保额”普惠保险优势。

另外,新市民定制保险也开始受到重视。2022年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新市民保险成为去年普惠金融一个焦点话题。对于全国约3亿新市民来说,他们急需保险“保驾护航”;而对保险机构来说,新市民保险需求不仅是下一个盈利增长点,更可以成为完善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一个支撑点。于是,2022年,我国涌现出大量新市民定制保险产品。

比如,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采取“保证+浮动”收益模式,缴费方式灵活,最低投保门槛仅为100元,可根据收入情况选择缴费金额,没有收入时可以缓缴,为不同职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定制了个性化方案。

又如,针对灵活就业工作具有短期性、流动性高、职业风险大特点,微信支付与腾讯微保创新推出了“务工卡+日结保险”,为其定制出了以按人按天小程序打卡方式投保、投保后即时生效、价格低廉、单笔保费在0.3元至2元之间,最高可保80万元的日结保险。此举为劳动关系不稳定、难以买到意外险产品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简单便利的投保方案,化解了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风险,增强新市民从业安全感。

五、普惠型、差别化信贷策略有效落实

针对全国新冠疫情反复肆虐和多地全面封控状况,我国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调整金融政策,与各类金融服务主体之间形成有效统筹协调,实行差异化监管,做到了避免“一刀切”的生硬管理方式。

2022年3月12日,《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不再对普惠金融贷款增速有明确要求,引导更多资金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活动,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2022年4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进小微企业资金供给结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对确有还款意愿、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追加展期,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帮助渡过疫情难关。

2022年5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进一步表示,各级金融监管机构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扩面。

一要稳存量,设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帮扶专项资金,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房屋租金、水电费、担保费、防疫支出、贷款贴息和社保补贴方面给予专项资金补贴。

二要强保障,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保证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将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确保产业链关键节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帮助市场主体更好应对经营风险。

三要扩增量,调动银行积极性,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保险供应总量,提高稳企纾困政策的落地成效。

2022年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求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并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暂时遇困的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规定和收费,激活“敢做愿做能做会做”机制,暖解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构建起普惠型、个别化信贷供给格局。

2022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中国银保监、财政部宣布为了稳定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对存量和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在当年四季度给予定向金融支持,即自2022年10月至12月末,金融机构可对存续、新发放或到期(含延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在原合同利率基础上按年化1个百分点进行减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按年化1个百分点进行减息的金额进行补偿,落实阶段性让利政策。

【案例】

为促进央行出台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支持政策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第一时间下发有关通知,要求省内金融机构按照“一行一方案”原则细化内部工作措施、简化操作流程,采取直接扣减、先收后返等“免申即享”的方式主动对普惠小微企业减免贷款利息,企业无须提交任何材料即可受益,确保政策快速高效落地。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在原合同利率基础上减息1个百分点(年化)及以上的,还可向人民银行申请激励资金。为此,福建泉州晋江市某日用百货商行表示之前贷款批下来只要4%的利率已经觉得很低了,没想到这次还能享受到1%的减息优惠,收获了一笔4250元的“意外之喜”。截至12月15日,福建辖内123家金融机构已为21万户普惠小微企业减免贷款利息2.26亿元,及时将首批央行减息“礼包”送达市场主体。 (案例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建分行网站公开资料整理)


总之,从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12月“普惠金融问卷调查和指标填报工作”综合指标看,2022年全国多地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不再硬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制偿还到期小微贷款债务,采取了更为灵活的政策,纷纷开展延期还本付息,有效缓解新冠疫情反弹导致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和资金压力,体现了金融持续向实体经济让利,取得了很好的市场回应和社会效果。

当然,2022年依然存在普惠型小额信贷投放失偏现象,比如全国个别金融机构为了尽快完成普惠金融信贷考核指标,采取的优化量化数据存在流于形式或失真现象,小额信贷资金并没有全部投到小微企业,资金断裂的可能依然存在。

六、数字科技倾向智慧农业与环保产业

2022年,全国农村地区开启智慧农业创新实验,天空地一体化数字农业、“一站 式”智能农机生产服务等新型解决方案正逐步在农村实施,不断突破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限制。

截止2022年12月,全国70个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项目中有45个项目涉及普惠金融,占比64%,其中有47%设点项目涉及智慧农业和环保产业。

例如,独创的“耘小宝”环境监测仪和AI高清相机以消费级成本,提供专业级智慧服务,24小时提供气象及环境异常自动预警,将不同作物的农技指导精准推送至种植农户手机上。通过获取大量的农业生产数据帮助农户更高效实现气象检测、土壤检测、环境监控,帮助“气象+”指数保险、农灾保险等再保险加快落地见效。

【案例】

中国建设银行坚持“创新驱动+科技赋能”,运用“移动互联网+科技+金融”模式,打造了APP一站式移动金融服务平台——“建行惠懂你”,以信贷融资为主,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普惠群体提供生命周期服务。截止2020年末,该金融服务平台访问量突破1.1亿次,下载量超1500万次,授信金融4400亿元。该平台不仅采用全线上自助办理流程,还建立多维大数据模型体系和平台智能风控体系,为农户提供了智能化的运营体系。(案例来源:根据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公开资料整理)当然,金融科技提高了服务效率、生产能力,从传统生物技术发展到转基因生物技术,深刻改变了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也衍生出复杂多样的科技伦理问题,给普惠金融监管带来一系列挑战。


比如,农业粮食作物转基因技术可以达到人们预期的丰收效果,但同时在培育转基因种子过程中,人们通常会将一种抗生素抗性基因作为标记基因导入到目标作物中,大概率改变了食物原有基因链。人们食用带有抗生素抗性基因的食品后,体内可能产生新的抗药性,产生超级病原菌。2007年,法国科学家证实孟山都培育的转基因玉米对人体具有毒性,2008年,美国科学家证实转基因玉米会损害试验老鼠的免疫系统。

因此,2023年我们需要加强科技伦理研究,从科技创新角度关注普惠金融“不能做什么”?从伦理道德层面审视小额信贷“应该做什么”?如何让金融资源保持原有生态系统平衡,保障有限的信贷资源不支持可能导致传统伦理状态发生毁灭的项目和产品,探寻普惠金融与科技伦理最大公约数,要求科技伦理沿着不违背人性、不侵犯权利、不篡改普惠的方向发展。

七、普惠金融法制化进程在途,有待加快

3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结合地方实际,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平等性和便利度。

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着力构建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我国金融机构平稳运营、金融系统功能发挥和金融风险应对处置提供制度支撑,也为我国普惠金融稳定和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印发,全面推进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为普惠金融全面支持社区养老事业做了很好的政策铺垫。

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12月,中国银保监会先后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如何促进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和保险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进行了明确规定。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金融稳定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建立金融稳定工作机制,明确金融风险处置职责分工和后备资金来源,充实金融风险处置措施,完善金融风险化解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到新冠疫情风控和市场不景气影响,2022年我国并没有出台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不少法规迟迟未能颁布。

例如,虽然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已经明确表示会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由于种种原因,2021、2022年都没有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我们希望2023正式颁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补齐包括小贷公司在内的7类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活动的监管短板,明确互联网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准入和监管规则。

又如,2020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直没有正式颁布。我们相信,2023年监管机构应该坚决贯彻金融委“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精神,坚持持牌经营金融业务原则,全面规范网络小贷的经营活动,统一技术标准、风险指标,形成系统、架构、接口、数据领域行业标准,将普惠金融业务纳入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考核指标,《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尽快“靴子落地”,让我国网络小额信贷市场更加干净、合规和透明。

八、普惠金融实验区面向全国不断扩展

2022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陕西省铜川市、浙江省丽水市、四川省成都市三地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使得我国普惠金融试验区增加到13个,初步形成了风格迥异、错位发展的普惠金融试验区格局。

丽水市10年前是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试点地区,其支农惠农金融效果明显。今天,浙江省丽水市试验区目标是要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多元化金融体系,搭建起“三中心一机构”服务平台(即林权管理中心、收储中心、交易中心和调查评价机构),形成了林权确权、抵押登记、交易流转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并在农村金融服务站模式获得世界银行充分肯定,率先建设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并完成所有行政村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在“整村批发、集中授信”方面成效显著。

四川成都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坚持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引领、以促进全要素优化配置为核心、以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为方向、以防控风险维护稳定为底线的“四大原则”,加大对“三农”的金融资源倾斜,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拓展“天府信用通”“银政通”“天府金融风险监测大脑”等数字服务平台应用,做好全产业链粮食安全金融服务,分层分类支持“川字号”10大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园区,提升“农贷通”数字化平台运用实效,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权)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

陕西省铜川市以中西部“资源枯竭型城市”身份入选,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在融资担保、信用体系、数字普惠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探索失信贫困户“信用修复”机制、打造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点可持续建设模式、建立农村普惠金融教育体系等方面取得有益经验,构建了“央行政策工具+政府补贴担保+机构精准投放+信用工程建设”的“四+”模式,形成金融精准政策“组合拳”,为普惠金融支持城市转型和乡村振兴提供“铜川经验”。

虽然普惠金融实验区目前得到了国家信贷、财政方面支持,但全国各普惠金融试验区必须培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能依靠国家财政支持,这与普惠金融设计初衷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普惠金融在本质上是可持续性发展,自身要具备“造血”功能,而不仅仅依靠“输血”存活。典型的普惠金融必须依靠市场资源,自行开拓创新产品和经营模式。如果依靠国家行政手段和财政补贴推动起来的,本质上就不是普惠金融,而是慈善或公益事业。否则,一旦国家支持力度减弱,普惠金融试验区马上就会面临生存危机。

2023年中国普惠金融前景与展望

一、尽快推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22-2026》及相关法规,为普惠金融发展指明方向和路径

制度性保障对于普惠金融发展是至关重要的。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作为我国首个发展普惠金融国家级战略规划,有效推动了我国普惠金融早期的快速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推出新版《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为此,我们希望2023年监管部门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下,加快编制《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22--2026)》,从普惠金融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创新、法律监管和教育宣传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手段,增强金融“普惠性”,遏制行业垄断,发挥政府与市场之间桥梁纽带作用,为我国普惠金融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二、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近年来,普惠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取得了圆满胜利,但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会长期反复肆虐,偶发重大自然灾害还可能引起部分脱贫人口重新返贫致贫风险。为此,2023年普惠金融战略重点已经并继续从聚焦消灭绝对贫困过渡到乡村振兴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尽快建立因病返贫的长效补偿机制。给予因灾因意外事故致贫人口必要资金帮助,提高返贫致贫施救能效,特别增强对网点无触达地区的受灾返贫人员补偿。

2、尽快建立防灾免灾农村普惠保险,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风险保障。例如,保险公司通过“农业气象险”弥补受灾农户经济损失,通过种植险、养殖险、价格指数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等产品类型,提高农村灾后理赔效率和精准度,探索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形成一个可持续的保险生态体系。

3、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应贷尽贷,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小额贷款需求,凡符合申贷、续贷、展期和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必须及时予以支持。

三、参与规范收入分配和财富积累进程

二十大首次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号召全社会“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财富分配和积累制度新表述,引发海内外广泛关注。

财富积累机制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更不是“杀富济贫”,而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和经济繁荣的战略举措,更是普惠金融前景可期的市场机遇。

在此过程中,关键是做大“蛋糕”,科学、合理分配“蛋糕”。普惠金融可以在减少贫富差别、改善财富结构方面发挥作用,科学、合理地参与第三次财富分配,统一规范初次、再分配和第三次收入分配秩序,增加全体人民财富积累,分阶段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

发展普惠金融,有效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出市场配置信贷资源作用,支持大众自主创新、万众创新,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经济组织及时获得更快捷、更优惠的金融资源,提高普惠金融包容性,创造出参与社会初次分配的有利条件,带动低收入主体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发展普惠金融,借助资本市场力量,让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体和返贫致贫人群通过股票、基金、债券、保险、银行理财的合理配置分享到股息、利息、分红等多元化市场红利,合理配置家庭资源和个人财产,不断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彰显出“草根金融”独特的普惠众生社会价值。

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城乡之间均衡发展,增强对落后地区、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网点无法触达客群的服务覆盖,缩小区域之间经济差距,缓解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提高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普及度,为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带来“解药”,成为全社会共同富裕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营造绿色环保和金融价值双赢局面

当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重视,发展绿色金融将成为大势所趋。我国也多次提出绿色、协调、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2022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刊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倡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结合,创造出绿色共享的金融环境。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碳金融产品》金融行业标准(JR/T 0244—2022),为碳金融产品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依据。6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7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作为主任单位,牵头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标志着国内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

从发展理念上看,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都是践行以人为本的金融活动。绿色金融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致力于推动经济向可持续方向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突显金融的生态价值;普惠金融则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机会均等的金融服务,关注社会财富的人员构成和分配比例。两者都是新环保主义在金融市场的具体落实,拥有市场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共同价值追求,追求高效利用、长远持久的发展模式,最终以环保、亲民、可负担方式推动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可以想见,未来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联系更加紧密。在绿色金融发展理念支持下,将绿色金融理念嵌入普惠金融服务过程,为有金融需求社会各阶层提供绿色产品服务,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的三大功能,逐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信息披露制度、政策激励约束机制、绿色产品创新体系、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五大支柱”,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绿色产业、循环经济,增加农业生态产品供给,提高农业生态服务能力。

而金融机构可以帮助中小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发展基金,为其开立碳账户、完善碳核算方法、计算碳排放量以及建立农业碳减排风险共担机制,将普惠金融标准植入绿色金融发展理念,推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逐渐演化成为更高质量、更持久的绿色普惠金融。

五、主推社区金融和民生服务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有关研究统计显示: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中约有8.5万个成熟社区,聚集了7,800万人口。显然,我国社区巨大的人口基数为普惠金融进入社区提供了天然切入口,有利于打造“普惠金融+社区金融+生活体验”生态圈,让更多的普通社区居民参与到“互联网+公共服务+普惠金融”领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023年,普惠金融可以引导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银行、中小商业银行、互金平台以及金融科技企业深入挖掘社区居民金融需求,在城市社区设立“金融综合服务体”,在乡村社区设立“金融服务站”,变身为社区金融服务机构与社区电商服务运营商。根据社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收入情况、投资偏好和消费能力,提供社区居民储蓄、融资信贷、投资理财、人寿与财产保险、保管箱、税务汇兑和咨询等金融服务,确保社区居民有机会积累个人和家庭财富。

同时,推进社区领域内的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智慧图书馆、体育设施、游乐场所、影剧院等公共服务资源普及应用,提供日常生活缴费、网上购物、支付结算、征信查询、网上购物等服务,为社区低收入人群、下岗人员、残疾人士、妇女生活便利化创造条件,为千家万户提供“接地气、一家亲”社区金融服务。

六、消除数字鸿沟引发的社会隔阂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2022年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老年人消费仍以现金为主,70岁以上老年人更偏爱现金支付,只有不到18%的老年人使用微信、支付宝或银行APP支付;在办理银行业务时,85%以上老年人也以银行柜台办理为主,自主使用自动柜员机/ATM机的人数不到10%。

老年人不使用数字工具原因要么是搞不懂、学不会,且对数字化金融资产安全性顾虑重重,导致老年人很难享受到数字金融服务和产品,也是引发我国“数字鸿沟”主要原因。

“数字鸿沟”问题不仅仅是数字科技发展带来的技术问题,还涉及金融服务获得机会公平的社会问题。

2022年1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发展产业数字金融,解决“数字鸿沟”问题。因此,如何帮助长期被数字鸿沟狙击的人群正确使用数字工具和消费数字产品应该成为2023年普惠金融的一项重要任务。

首先,普惠金融应该以人为本,为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人群或轻微智障人员提供更便捷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渠道。比如,利用大数据、客户移动终端、人工智能、APP等技术在远程开户、线上支付提供简单、实用的金融产品,化解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窘境,提升特殊群体数字化体验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同时,挖掘老年客户金融需求,按照适老化要求量身定制与其风险承受意愿和能力相匹配的金融产品,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进一步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跨越数字鸿沟,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范围和普及效能。

其次,金融监管机构、商业银行、互金平台需要及时更新大字版、语音版、民族语言版、简洁版等应用软件。提供更简易、更直接的服务,让老年人、文化程度不高人群能够在日常生活场景中接受数字化服务,提升特殊群体数字化感应能力,切实解决老年、残障、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提高他们“会用、敢用、想用”数字化工具和产品的能力,解决文化程度不高人群、残疾人或轻微智障人员因能力不足而引发的使用不足、效率不高问题,避免“数字鸿沟”的进一步扩大。

七、支持新市民安居保险和颐养工程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农民工以及投靠子女的老年农民涌入城镇,成为外卖骑手、送水工、餐饮服务生或网约车司机,变身为新市民。

为此,2023年,保险机构对新市民较为集中的建筑行业、快递外卖、网约车等职业风险较突出的行业开展保险产品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健康保险产品,开发适合创业型新市民的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生命健康险,探索异地投保和快速理赔模式,还要发展新市民子女升学补助金保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学前教育责任险等新型险种,解除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家庭学龄前儿童教育之忧,提供教育、培训、就业和安居乐业同等机会和资金保证。

同时,新市民不乏大量存在投靠子女的老年人群。为此,2023年普惠金融还要将“养老红利”与“数字经济”结合起来,促进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为老年新市民提供更为优化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渠道,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未富先老”问题。

比如,尽快建立涵盖养老、医疗护理、家政服务、颐养滋补、疾病咨询为主题的“新市民养老健康数据中心”,建立养老健康档案、服务档案,加强对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家政服务、家庭保健项目的资金支持,为新市民跨省份、跨地区“一站式”养老产业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加强新市民与当地社区养老机构的信息对接、供需对接和护理对接,让老年新市民、残障新市民、无经济来源新市民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让普惠金融成为新市民安度晚年、幸福晚年的可靠金融保障。

八、小额信贷为消费金融助力发威

小额信贷是普惠金融的起源和基础,普惠金融是小额信贷的延续和发展。针对弱势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信贷包括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而有时这两者是兼而有之,不是泾渭分明的。无论是现在还是在未来,消费都将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第一动力。

在新冠疫情期间,消费金融更是发挥了“压舱石”作用。数据显示: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仍然达到54.3%,高于资本形成总额11.2个百分点。

为此,2023年1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全国2023年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了九方面重点任务,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今年重点围绕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营造消费氛围、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时尚、品牌、智能方向发展,把扩大内需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列入“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

2023年,挖掘消费潜力毫无疑问应该成为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一环。

针对小额分散、场景结合的消费信贷特征,消费金融锻造与之适配的场景分析、获客运营、信用风控等综合能力,深度切入消费产业链与个人消费场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风控手段评估个体消费者信用风险,提供涵盖企业画像、知识图谱、信贷风控、动态定价的零售金融方案,不断深化数字化流程改革,不断延伸扩大用户群体,有效降低消费金融产品的风险定价,增加产品多样性,拓宽用户覆盖面,提供更多的小额信贷支持消费行业复苏。

尤其是2023年新冠疫情全部放开,居民消费场景限制全面解除,部分补偿性消费将会涌现,加之2021年、2022年基数连续明显偏低,今年消费增速有望反弹。

因此,加强对餐饮、文旅等受疫情冲击严重传统服务行业和小微企业创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纾困帮扶,提高消费信贷可获得性、便利性和普惠性,完全符合今年消费行业的发展趋势,难得一遇,机不可失。

九、加强普惠金融监管和安全措施

2023年,深化普惠金融领域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审慎监管与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和机构监管的协调,强化数字普惠金融监管,对打着“普惠金融”旗号开展的非法放贷、高利放贷和金融诈骗及时打击,健全新业态、新产品制度规则,对迎合国外势力、非政府组织或财团出卖、传输、贩卖、转让、盗取我国普惠金融数据、信息的行为坚决惩罚,细化配套监管文件,提升监管能力,有效遏制风险乱象,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惠型服务意识

2023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普惠金融工作目标,让普罗百姓更加便捷获得普惠金融服务,更好满足实体经济金融需求,而不是仅仅落实在口号、宣传或指导性文件上。

警惕部分金融机构小微金融业务“普而不惠”,更要防止个别互金平台或相关机构表明上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背地里却干着高利贷勾当。

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原则,提倡功能监管,尽快建设中国特色普惠金融体系,守正创新,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实现金融市场发展与增进人民福祉的相容共进的局面。
                                                                         
 2023年01月26日立水桥•潘家园

(作者:杜晓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原理事长。 顾雷,北京大学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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