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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存贷利率定价怎么变?对银行和储户的影响分析

夏心愉 · 零壹财经 2021-06-22 11:24:18 阅读:8037

关键词:利率自律机制存款利率改革贷款利率

最近,金融市场最为关注的大事件,莫过于存款利率改革。 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下称“利率自律机制”)发布消息称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换言之,银行存款利率...

最近,金融市场最为关注的大事件,莫过于存款利率改革。

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下称“利率自律机制”)发布消息称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换言之,银行存款利率的定价方式,将由之前的“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基点”。至于具体怎么调,基点怎么加,目前还尚未公布。

但可以明确的是,基点上限由自律机制确定,然后按照银行类别实行差异化管理。

根据已有的报道,目前有这么一种说法:四大国有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基点上限分别为10BP、50BP、60BP,国有四大行之外的银行基点上限分别为20BP、75BP、80BP。

“愉见财经”陪大家观察一下,这利率定价机制一变化,对储户、对银行,分别有啥影响呢?

对于购买存款产品的用户来说,此次改革带来的直接影响在于,一些产品的利率会有明显调整,比如一年期以上的大额存单利率出现下降。

一个实例是:今天某股份行20万元起的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就已经从3.85%下调到3.55%了。

对于银行们来讲,在存款利率定价改革启动的同时,资产端(比如贷款)也有重大变化。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央行此前对部分商业银行窗口指导,要求2021年度新发放银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得超过2020年度第四季度平均水平+12BP。

如此一来,存贷两头发力,不仅可稳定银行息差,不出现剧烈波动;同时,也有利于落实中央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政策要求。

存款利率定价为何要变?

谈到存款利率定价的问题,此前,为有效维护存款市场利率定价秩序,在利率自律机制协调下,金融机构经过自主协商,形成了按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存款利率自律约定上限。在此范围之内,各金融机构可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

但是,根据利率自律机制的说法,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显杠杆效应。由于长期存款基准利率较高,执行利率也明显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结构。

比如,个别金融机构利用长期存款利率较高的问题,通过多种不规范的所谓“创新”产品吸收长期存款。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出现了存款市场由坏银行定价的问题,不利于存款市场有序竞争。

因此,利率自律机制决定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是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行为,也是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高的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张瑜发文称,定价方式转为“基准利率+基点”,是利率市场化大势所趋,也有利于精细化调整。此次定价方式调整,基准利率为锚保证了存款基准利率的压舱石作用,加点形式定上限则有利于存款利率跟随贷款利率小步跟进(对比之下基准利率×倍数法下长端利率调整幅度过大),是利率市场化的温和一步。

“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净息差收窄的压力已经阻碍了贷款利率的进一步下行,负债成本压力的缓和有利于银行进一步让利实体。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继续压降至2.07%,中小行压力尤大。原因之一是2021年部分按揭贷款开始重定价利率有小幅下调,之二是信贷结构的持续调整增加了银行资产端的压力。”张瑜说。

对银行和储户有何影响?

新政实施后,金融机构正有序推进利率调整。据澎湃新闻报道,深圳部分银行已接到总行下发存款利率报价方式调整的通知,正积极推进落实。

整体来看,新策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根据深圳某国有银行已经发布的通知,自6月21日起,将定期存款利率上浮上限由“上浮40%”调整为“基准+50BP”。以央行公布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1%计算,该行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将由2.94%下降至2.6%。

第一财经也对比了中国银行2021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的公告(于1月6日发布)和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的公告(于6月21日发布),该行大额存单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共计六个期限,其中1个月、3个月、6个月期限产品利率第二期较第一期有所上升,而1年、2年、3年期限产品利率第二期则有所下降。

利率自律机制还称,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并且,金融机构无需大幅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也较小,总体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影响都不大。

在银行过往揽储过程中,不同银行往往采用不同上浮比例来确定利率,改成加点方式后,将引导利率水平下降。存款利率报价调整模式为“短端稳、长端降”。也就是说,短期银行存款利率变化不大,大体保持平稳;2年期、3年期定期存款,以及相关期限大额存单利率按照加点报价后将出现利率下调。

“短期存款利率向上、中长期存款利率向下,总体理财收益不会有显著变化,但会推动一些金融理财产品向低风险偏好投资者渗透。”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称。

明明认为,对于投资者而言,在综合考虑投资风险和回报的情况下,最多50BP(基点)左右的存款利率波动主要只会发生在3年、5年期存款利率上,其他期限存款利率变化微弱,甚至向上调整,因此大概率也只会对原本倾向投资中长期定期存款的低风险偏好投资者会有一些影响。

贷款利率也有规定

除了存款端改革外,当前贷款端也有了限制。据报道,央行曾对部分商业银行窗口指导,要求2021年度新发放银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得超过2020年度第四季度平均水平+12BP。

据央行披露数据,截至2020年末,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3%,该利率为有统计以来新低。按此推算,2021年度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上限为5.15%。

有分析称,监管的意图在于:一方面,要稳定银行息差,不出现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要落实中央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政策要求。

毕竟今年一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已经有所反弹。央行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0%,环比上一季度增加7BP。其中,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30%,环比保持不变。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3%,环比增加2BP。

明明称,随着经济的逐渐修复,贷款利率回升的趋势已经确立,要进一步降成本需要进一步宽松引导。但是央行面临的环境是经济已经处于疫情后较好的水平,通胀仍然位于高位,这都制约了货币政策的量价宽松,也是央行选择存款利率定价改革而不是直接降息的原因之一。

因此,从降融资成本的角度看,也不难理解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在银行负债端、资产端的一系列动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表述,要“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央行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称,“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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