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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台湾股权众筹及相关法规发展近况

众筹 Chen,Hungyi,|,译者:朱孔达 · 未央网 2016-08-09 阅读:11468

关键词:台湾股权众筹

截至今年6月份,在台湾共有三家股权众筹平台,分别是Startup Shares, eFUN, 和 Crowdfund Masterlink。

 

截至2016年6月份,在台湾共有三家股权众筹平台,它们分别是Startup Shares, eFUN, 和 Crowdfund Masterlink。根据台湾地区股权众筹监管规定,上述平台均需要申请证券经纪公司营业执照。然而,若是证券经纪公司只经营股权众筹业务,那与一家普通证券经纪公司(准入门槛是2亿新台币,约合620万美元)相比较的话,准入门槛就相对较低(5000万新台币,约合156万美元)。eFun 和 Crowdfund Masterlink由在台湾具有悠久历史的券商建立。相比之下,Startup Shares是唯一一家不具有券商背景的平台。但是,Startup Shares的交易量是这三家台湾的平台中最大的。

 

尽管在2015年4月份股权众筹的机制就已被引入台湾, 但是金融监督委员会(台湾的金融监管机构)在今年1月份才修订完成相关规定。这项修订案的目的是放松管制从而提高台湾股权众筹平台经营的灵活性。这份修订案中修改了9项条款,同时增加了8项条款。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修改:

 

 

(1)年度筹款金额

 

(2)股票类型

 

(3)广告限制

 

年度筹款金额

 

根据以往版本的股权众筹规定,一家公司每年通过股权众筹筹集的金额不能超过1500万新台币(约合46万美元)。截至目前,一家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能够从各平台股权众筹的资金总额大概不超过3000万新台币(约合939076美元)。也就是说,通过股权众筹筹集的金额上限是有所提升的。

 

股票类型

 

一家公司在股权众筹平台上提供的证券不再仅限于公司的普通股股票,而且还能提供不具债务特性的优先股股票。一家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面临的股份摊薄的危险是关键性问题。在优先股机制下,对一家公司来说设计一种方案防止股份摊薄的挑战是更为灵活的举措。其中,优先股是不具有债务属性的,因为一些以债务为基础的股权众筹模型还未在台湾得到允许。具有债务属性的优先股大概是指到期日赎回的股票,这意味着投资者有权利要求筹资者应该退还给他们一定数额的资金。

 

广告限制

 

在以前,台湾禁止股权众筹平台通过任何推广或广告的形式吸引某些公司。

 

但是现在一家股权众筹平台被允许从事广告活动和招商活动,从而吸引各家公司在其平台上进行股权众筹。不过,广告和招商活动的内容不能涉及任何信息预测。而且,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任何研讨会或者商业活动都应该有音频或者视频的完整记录,并登记在案。该记录应该至少保存5年时间。

 

尽管被允许使用广告来吸引某些公司,但广告内容仍然不能误导潜在的投资者。

 

股权众筹的机制已经被金融监管机构引入台湾一年有余。然而,至今仅有两例通过股权众筹完成的筹资活动。台湾现在所有活动的交易总额只有1200万新台币(约合375621美元)。

 

从这两例众筹活动的描述来看,仅有4名投资者参与了这些股权众筹活动。很显然,现在判断股权众筹的监管规定和最近的修订案是否成功还为时尚早。这些变化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金融监管机构愿意重新考虑当前的法律框架——或许甚至反复考虑(如果需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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