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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P2P涉刑,高管应对的具体步骤

肖飒 · 零壹财经 2019-01-09 14:05:57 阅读: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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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P2P涉刑,股东应对的具体步骤》发出之后,行内老友纷纷表示,也得关注职业经理人的命运,建议对于涉刑后高管应对的策略进行分享。我们给出自己的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1、最优的辩护资源留给谁? 网贷平台涉刑案件绝大多数是共同犯罪案件,也就是坊间所称的“窝案”,高管们还是...

继《P2P涉刑,股东应对的具体步骤》发出之后,行内老友纷纷表示,也得关注职业经理人的命运,建议对于涉刑后高管应对的策略进行分享。我们给出自己的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1、最优的辩护资源留给谁?

网贷平台涉刑案件绝大多数是共同犯罪案件,也就是坊间所称的“窝案”,高管们还是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有时候会集体来律所寻求帮助。

这就给我们律师出了难题,到底给谁辩护,效率最高?

从人类情感角度,我们更倾向于代理行内跟我们最熟的朋友,但是,我们清楚地知道其在整个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相对靠后,处于“人微言轻”的地位,其辩护人发表的观点常常淹没在嘈杂声中。在个别地方,开庭时法官可能会要求:前面辩护人讲过的观点,后面的辩护人就不要再讲了。实际上,这影响后面辩护人的现场发挥和辩护策略。

我们建议,最优辩护资源留给现有被告人中排名最靠前的人。理由:其一,第一被告人的刑期实际上是其他人刑期的上限;其二,第一辩护人的策略和观点将影响整个案件的走向;其三,第一被告人对事实的陈述、认罪与否等直接影响其他被告人。

2、是否要带领广大出借人维权?

诚然,很多高管自身就是出借人。在发生兑付危机时,较大比例的高管自行组织客户到公安机关报案,我们不反对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但我们反对非理性维权。

同时,高管对于自己的行为要知道后果。公司高管的法律地位具有“双重性”:一是犯罪嫌疑人或本案证人;二是集资参与人或被害人。既然如此,到报案现场,高管应当对自己的地位有清醒地认识:到底是来报案的还是来投案自首的?

我们在南部沿海地区发现一些高管,明明可以获得“自首”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但因为法盲,一直只强调自己是受害群众,要求报案。结果,损失了一个绝好的减轻刑罚的机会。飒姐希望在本篇文章发出之后,高管们能正视自己的身份,在该认错的时候认错,该认罪的时候认罪,而不是梗着脖子说自己是无辜群众。掩耳盗铃,何必呢?!

3、什么时候该找律师?

如果我们说,越早越好,肯定有读者觉得会多花钱。这是人性,我们很理解。而且,虽然流感疫苗打了,但也不能百分百预防得上流感。刑事风险正如流感,也许不是谁都能传染上,但一旦得病就是高烧不断,自己难受。

针对网贷涉刑案件,我们给一个时间标志:一旦兑付困难,有出借人到派出所报案,这就标志着刑事风险在向你逼近,此时,建议寻找有办案经验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正式立案之前,律师可以提供的是咨询和帮助,通常我们为客户提供的是模拟询问、讯问、基本程序安排、重点罪名解读、案例分析等;正式立案之后,律师的身份转换成辩护人,会见、阅卷、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庭等。

4、尽量选择有刑事办案经验的律师

可能有些人觉得不以为然,但是律师也是人,不是万能的,法律规定太多,不可能每个都能了解,大多律师还是有自己擅长的领域的。霍姆斯大法官曾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可想而知,有刑事办案经历律师的经验与其他方向的律师,不管是在思维方式、案件涉刑风险判断、辩护策略等方面多多少少都会有所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建议当事人选择有刑事办案经验律师的原因,毕竟术业有专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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