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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等三部门:网络直播平台要每半年报送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2-03-30 阅读:998

关键词:网络直播营利网信办账户网络直播平台


3月30日讯,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网络直播平台要认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和账号分级分类管理,每半年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存在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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