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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元宇宙法律合规报告(二)

肖飒 · 零壹财经 2022-01-07 14:19:35 阅读:3643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服务元宇宙区块链数字身份智能合约

作者:肖飒   来源:肖飒lawyer  从目前的元宇宙项目来看,现有的产品叠加元宇宙元素,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搭建价值交换体系或许就可成为元宇宙的初级形态,未来根据技术和硬件设备加深交互体验。 国内的元宇宙项目仍处于起步阶段。具备更多电商平台属性的元宇宙,通过建立数...

作者:肖飒   来源:肖飒lawyer 

从目前的元宇宙项目来看,现有的产品叠加元宇宙元素,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搭建价值交换体系或许就可成为元宇宙的初级形态,未来根据技术和硬件设备加深交互体验。

国内的元宇宙项目仍处于起步阶段。具备更多电商平台属性的元宇宙,通过建立数字身份系统增强户的沉浸感和互动体验,加入用户参与设计的产品交易,或许可以建立在传统电商内卷之外的蓝海。今天,飒姐法律团队先探讨元宇宙电商平台所需的基础性行政许可。

一、 互联网监管要求下的主体资格、业务资质

在我国互联网行业中,《电信条例》可谓是顶层设计之一,“元宇宙”电商平台模式无疑会落入法律对电信业务的监管范围。
 
01 主体资格要求

在主体资格方面,《电信条例》第13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6条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了相关要求,元宇宙电商平台应当遵守。尤其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境外投资者仅能在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进行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此外,境外投资者也被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

02 业务资质要求

ICP许可

在业务资质方面,《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对不同类型的增值电信业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元宇宙世界的经营主体因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这里常见的一个问题是,APP、小程序是否需要申请许可?答案是肯定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在实务中,ICP许可证所涉服务基于互联网,对应信息服务业务(仅涉互联网信息服务);SP(Service Provider)许可证所涉的服务基于非互联网(一般为移动网),涉及服务订阅、查询、验证码代发等均需申请SP许可证。

若元宇宙项目运营主体既有互联网,同时也有APP、小程序等移动应用矩阵的,应同时申请信息服务(仅限互联网,即ICP)和信息服务(不含互联网,即SP)许可证。
 
关于元宇宙电商平台可能涉及的电信业务,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62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改为工商后置审批事项,各地工商部门一律不再将其作为登记前置审批的项目,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相关经营范围登记,然后再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EDI许可

按照《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B21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业务、交易处理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在实际申请B21电信业务许可时,需单独选择要办理该等三种的哪一类或哪几类。
 
具体来看,在元宇宙电商平台中,无论是作为元宇宙基本元素的数字身份系统,还是价值交换系统,个人数据、交易数据的处理,都是构成这一元宇宙世界的基础业务,因此应当元宇宙项目运营者应当申请在线数据处理许可。
 
对于交易处理业务来说,交易处理业务模式常见的场景包括B2B、C2C、B2C,因此无论是网站还是APP、小程序等,只要符合通过在线平台协助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合作伙伴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处理这一模式的,均应当办理交易处理业务。
 
除前述必要审批之外,通常平台还需要根据销售的产品、具体业务模式和技术部署,取得相应特定行政许可。

二、区块链监管要求下平台方的业务资质

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11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通过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商业模式的逐渐成熟,已备案并运营的电商平台中可能产生基于区块链的新技术、新的交互设计和业务类型,因此,若该等新业务无法解释进已备案的服务范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级网信办进行安全评估(《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低的测评机构或自行开展,并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提交安全自评估报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涉安全评估条款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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