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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李爱君:防止强势主体对弱势主体的侵害就是对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保护

互联网+ 士小文 · 零壹财经 2016-03-14 阅读:3473

关键词:中国政法大学李爱君投资者消费者保护

一是交易客体不平等,金融产品的设计有专业性、技术性,消费者并不具备辨别能力,二是交易主体不平等,消费者与机构之间关系不对等。

 

3月11日,零壹财经联合腾讯财经主办的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转型与合规”举办。此次高峰论坛聚焦平台合规、转型及创新。会上发布了由零壹财经联合有利网出品的《P2P理财安全指南——问题平台分析与投资者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李爱君院长发表《现阶段投资人权益保护》的主题演讲。

 

她认为,消费者保护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即平等、正义与公平。

 

但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行为中,并没与实现平等,一是交易客体不平等,金融产品的设计有专业性、技术性,消费者并不具备辨别能力,二是交易主体不平等,消费者与机构之间关系不对等。

 

她指出,要实现正义一定要做到上述两个方面,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如果地位不平等,没有其他外在的约束,强势主体一方就不可能达到正义。

 

总之,正义平等公平是不可分割的。

 

如何进行投资者保护,李爱君指出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即公民教育、提高风险意识、提高金融的行为能力。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她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更适合行为监管,所以,第一要对投资者进行教育,第二是企业自身自律,第三是行业组织进行行业约束,第四是通过立法监管,第五是通过行政监管。

 

以下是演讲全文:

 

李爱君:下午好,今天给我的题目是《现阶段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这是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大家一直讨论的。其实传统金融机构从2008年以后也一直关注投资人权益的保护,互联网金融机构也在关注,其实任何金融机构在从业过程中没有投资者没有消费者都不会有持续发展的未来,消费者和投资者有什么区别?消费者指的是自然人家庭和没有投资经验的人,是消费者一定是自然人和家庭,消费和投资是两个概念,没有持续的经营企业无法存活,到底投资者怎么保护?消费者怎么保护?首先说一下保护,第一平等,互联网、金融、P2P、众筹,还有互联网金融的新的模式,所有的模式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它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地位一定是平等的,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是真正的平等?其实不是真正的平等,不是一个实质平等的法律关系而是形式平等的法律关系。第一我们的客体,交易客体是金融产品,这种产品经过结构性的设计,有专业性有技术性,投资者以及消费者,尤其是消费者不具备专业能力,这样一个产品看不懂它的风险,我去买了这是不平等的,对客体造成了交易不平等。第二是主体之间的交易不平等,一个自然人一个家庭面对一个金融机构我去买你的产品,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你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话语权也形成了垄断地位,两大不平等造成了金融交易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平等,对自然人也好无专业能力的投资者也好,它无法受到完全的保护。防止强势主体对弱势主体的侵害就是对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保护,另外就是正义的问题,任何交易如果不正义也会侵害它的长期生存问题。什么是正义?使每一个人获得应得的东西是每个人的追求,我们要去掉满足贪婪欲望的企图,要实现正义一定要做到这两个方面。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如果地位不平等,没有其他外在的约束强势主体一方不可能达到正义,因为人性是贪婪的,一定要用制度进行约束。只要有垄断地位就有权力,有权力要加以约束则就会使权力泛滥。第三个方面就是公平,正义平等公平这是不可分割的。

 

那怎么去实现金融消费权益的路径,保护这么重要,最终是保护这个行业的持续发展,那怎么保护呢?第一个就是教育,对整个公民的教育金融教育法律知识的教育是实现普惠金融是实现互联网金融重要的路径,如果不去教育的话,出了事再解决总是滞后的,一开始如果社会主体对金融行为运作的法律关系界限以及它的风险都有一定的认知,那么这个行业是能够持续发展的,如果是无理性的羊群效应的那么一定不可以持续。教育作用第一是知行合一,我是否从事这样的行为事先要知道行为的后果,你要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认知,比如说在平台上进行借贷,它有什么样的风险,当风险出现之后如何救济,你事先要有一定的认知。我们面临的投资者和借款一方各方面的组织是参差不齐,就会有一些为达到非法目的获取财富的人。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会有一些问题,比如说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问题,要告诉他有基本的认知,这种法律关系一旦出现问题有什么样的救济手段,这种救济手段并不是一旦出事就去政府门前闹事。

 

第三个方面就是提高风险意识,任何的理财产品任何的投资都是由风险的,只有它有这种理性的认知才能打破现在的平台的刚性兑付,为什么平台会设计种种结构取信于投资者甚至走到了刚性兑付的境地,像信托也不想做刚性兑付,但是谁也不想做第一个打破刚性兑付的主体。另外要让投资者知道什么样的平台是合法合规的,什么样的运行模式是合法合规的,当每个投资者知道了合法合规的平台风险降到最低的时候他就会投这些平台,这样会把“劣币驱除良币”的情况。我觉得如果消费者和投资者都提高了这种法律意识,那么这个行业才会得到很大的发展。如果大量的平台出现问题那么这个行业只能死掉。

 

另外就是提高金融的行为能力,相对于法律里面的权利能力,比如说信托合格投资者的要求私募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其实都是投资者行为能力的要求。另外就是教育,基本的知识让他知道,什么样的风险什么样的行为什么样的关系。另外就是企业自身的自律,要做到哪些方面:第一诚实信用,第二真实意思表示,我在出售产品出售服务也好,我一定要做到诚实信用,要遵守这个行业的习惯要有契约精神,另外就是信息披露,披露什么样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到什么程度,真实意思表示是企业自律的表现。还有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组织作用,从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很多的行业自律组织成立可以说是泛滥,互联网中行业自律组织是泛滥的成立,不仅平台参差不齐行业自律组织也参差不齐,行业自律组织不是行政管理机关而是会员民事权利的让渡,每一个会员一致同意的章程来约束所有的会员,它不是民事权利的让渡。通过立法进行约束行业,如果这些无法达到目的的话就会出现监管,从监管的层面我们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通过监管制度来纠正形式上的平等实质的不平等,形式上的公平实质上的不公平,形式上的正义实质上的不正义,来保护投资者的最大权益,只有保护了他们才能保护这个行业。无论是你经营服务还是经营金融产品是传统的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的机构一定要有一个意识,保护投资者保护消费者就是保护自己,没有消费者没有投资者你这个行业你这个企业真的无法生存。

 

另外我讲一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它和传统行业的监管有什么区别?传统的监管让你的机构不倒闭,就是监管你的机构,只要你的机构不出现问题整个监管体系就不出现问题,但是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和出卖产品的监管,它的思路更适合行为监管,很多人都在看行为监管。行为监管是从消费者的角度监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是否对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有侵害?它并不是说监管你机构安全不安全,而是看投资者的权益是否受到保护。那这种监管是否取代原来的监管,不是的,传统的监管宏观审慎微观审慎行为监管,我们第一要对投资者进行教育,第二就是企业自身自律,第三是行业组织进行行业约束,第四通过立法,第五通过行政监管,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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