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系”集资诈骗案公开开庭审理 非法集资达400亿余元
监管 AZn 零壹财经 2018-09-27 阅读:9819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初,被告单位快鹿集团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因经营亏损,造成巨额债务。为尽快归还欠款,快鹿集团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局主席施建祥(另案处理)多次召集韦炎平、张伯伟(均另案处理)及被告人姚家育、胡培、张金如等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共谋,商定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并诈骗集资款。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根据快鹿集团的要求,东虹桥小贷公司制造大量虚假债权凭证,并由东虹桥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再由快鹿集团通过下属金鹿系、中海投系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快鹿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擅自发行的基金产品,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情况下,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并在实体店、手机客户端等途径擅自对外销售,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400亿余元,所得钱款均转入快鹿集团使用空壳公司账户及他人账户组成的资金池内。其中,除仅有98亿余元用于经营活动外,其余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员工薪酬、个人消费、挥霍等,至案发共造成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100亿余元。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所有评论
主编精选
more专题推荐
more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
首页
-
评论
-
回顶部
游客
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