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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地方金融组织若存重大风险,监管可临时约束并公告社会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0-09-23 阅读:1285

关键词:北京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金融组织北京


9月23日讯,9月23日上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一审。条例草案提出,地方金融组织存在重大金融风险隐患或者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将有权采取临时约束性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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