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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监督立法:严禁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9-12-17 阅读:1017

关键词:立法吸收公众存款上海金融监督


12月17日讯,今天上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此次立法将“查封场所、设施”和“查封、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嵌套进现场检查,赋予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有权进入有关单位开展延伸调查的权限。同时,明确行为底线。严禁“资金端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与“资产端的自营或受托发放贷款以及受托投资的行为”,督促地方金融组织严守风险底线。(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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