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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家上线资金存管P2P全披露 城商行存管业务突生变数

网贷 周假 零壹财经 2017-06-02

关键词:p2p资金存管网贷平台监管机构银行

截至5月底,1463家正常运营平台中已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的网贷平台为228家,另有130家平台已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但尚未上线存管系统。
距离2017年8月24日网贷整改大限仅剩不到3个月。据零壹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底,1463家正常运营平台中,已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的网贷平台为228家,另有130家平台已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但尚未上线存管系统。

到5月底,已有44家银行与P2P开展资金存管合作,其中不乏全国性股份银行、民营银行,城商行则充当了存管市场的主力。44家银行中,对接平台数量超过10家的银行有6家,分别是华兴银行、江西银行恒丰银行徽商银行厦门银行浙商银行。它们对接的平台数分别达到58家、47家、23家、20家、15家、12家。

存管上线占比仅15.5%整改期限或延后

从行业资金存管现状来看,监管机构与行业都面临着较大压力。已上线资金存管网贷平台仅占正常运营平台数的15.5%。

从网贷交易规模靠前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地来看,其正常运营平台数分别达到249家、211家、305家、178家。广东地区上线银行存管平台数量最多,为84家,北京47家,浙江27家,上海20家。这四地上线资金存管平台数占当地正常运营平台数的比例,广东比例最高,达到27.5%,北京为18.8%,浙江为15.1%,上海为9.4%。

各地资金存管整改情况不容乐观,不过,对于上线银行存管期限有松动迹象。按照银监会2016年11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要求,网贷平台在完成备案登记之后,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今年6月1日发布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则要求网贷平台在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银行资金存管。

这意味着,即使上海网贷细则于7月正式实施,其对于资金存管的最后期限则延长至2018年1月。

"属地"原则影响城商行存管业务

此前4月21日,北京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在北京网贷协会工作会上透露,在京的网贷机构,原则上只能选择北京本地银行或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由于具备网贷资金存管的银行并不多,在备案之前,在京网贷机构也可以找外省市银行进行存管。

6月1日上海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同样的要求网贷平台取得备案登记后,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

据零壹数据不完全统计,对接网贷平台最多的6家银行,除恒丰银行与浙商银行外,华兴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厦门银行四家均未在北京或上海设有分行或网点。且这四家银行已与两地多家网贷平台签订协议但未上线存管系统。


尽管"征求意见稿"并未对已经上线银行资金存管平台是否须满足上述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但对部分城商行新增业务的打击则不言而喻。此外,对于没有实体经营网点的互联网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是否须满足上述要求,仍须监管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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