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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评级,有必要吗?你够格吗?

网贷 苏晓云 · 零壹财经 2015-08-28

关键词:网贷评级资质监管套利

P2P借贷平台的多重身份,以及行业的复杂演变让我们判断网贷评级是必要的,那么由谁来评级呢?谁被赋予了裁判的角色呢?

 

网贷评级的兴起

 

P2P借贷行业2007年进入中国,2011-2012年开始爆发性增长,2013年至今持续升温,融资频繁,话题不断,行业被媒体公众广为关注。零壹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7月31日,P2P借贷平台共3003家(仅包括有线上业务的平台),其中正常运营的有2121家。

 

P2P借贷行业的兴起与高增长带来了对一系列行业问题的思考, 其中就有关于对P2P借贷行业进行评级的探讨。一方面由于P2P借贷行业的金融属性—P2P平台对于借款人来说类融资机构,对于投资人来说是理财投资平台,平台主体与理财产品的风险级别需要得到揭示;另一方面P2P借贷本意是为了消除信息不对称,使借款人与投资人直接进行资金融通,但目前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投资人很弱势,P2P平台则掌握着资金、信息等资源,P2P借贷公司既要充当信用中介,又不肯主动、全面、及时披露相应的风险信息,导致大量虚假项目信息和不规范行为的出现。

 

这意味着P2P行业需要一个既能对P2P平台和其项目进行风险揭示,又起到弥合信息时差的作用的中间机构。第三方网贷评级随之兴起,大公国际、惠誉等专业评级机构,新浪、和讯等新闻门户,网贷之家、网贷天眼、融360等垂直门户,社科院、高校等学术机构,都在做网贷评级,另外一些自媒体公众号也在做类似的业务。下面将详述为何我们需要网贷评级。

 

网贷评级是否有其必要性

 

我们先来看看评级的几个维度的解释: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 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第三,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综上,信用评级是为了判断评级对象的违约风险,评级对象按约定如期履行债务的能力和意愿,以及评级对象的信用风险。

 

了解评级后,我们再来看针对P2P借贷平台的评级是否必要。

 

根据零壹财经《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下称白皮书),P2P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定义为:“基于特定信息中介(可以是某一网络平台,也可以是某一个自然人或机构),以对等主体之间的直接资金借贷为特征的资金融通方式”。在借贷过程中,平台不归集资金、不进行错配,不直接介入风险经营,只扮演信息展示、需求匹配与撮合、资金中转通道的角色。按照这个最初的解释,平台只是个撮合中介,借贷双方直接交易,风险由借贷双方自行承担,出借人要自行评估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如期履行债务的意愿与能力,那么对P2P平台进行评级是没有太大意义的,毕竟平台不是交易主体,既不参与风险经营,也没有衍生出金融产品,金融工具。

 

但事实上,P2P进入中国后就走上了富有中国特色的道路。据白皮书,P2P在中国不再是简单的Peer to Peer Lending,借贷方直接融资,而是进行了多种变形,大多数平台也不再是单纯的信息中介,而是兼任了信用中介甚至资金中介的身份。由于国内投资者缺乏投资教育,同时风险厌恶程度高,风险承受能力低,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推出投资者保障计划甚至刚性兑付,投资人不必再为自己的投资承担风险,平台成了风险的承担者与管理者。在此,平台不仅是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

 

另外,国内征信体系的落后,征信数据的严重缺乏,使得平台无法单纯的在互联网上撮合借贷,转而依赖线下渠道,通过线下开发借款人、资产,一些平台通过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保理公司等合作,由此类公司开发、提供资产,再打包给平台,平台将其与投资者资金进行匹配。比如平台发布理财产品(类私募),投资人购买理财标的后,平台将投资人资金投向平台的散标或者其他类资产;再比如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期限一般为3、5年,较长,而平台1个月、3个月、6个月的短标居多,平台将短期资金与长期资产错配。这些情况下,平台变成了资金中介。

 

P2P平台角色发生转换,从最初的信息中介演变成集信息中介、信用中介、资金中介等多重身份。平台不单单是交易主体之一,还开发出了类金融工具、类金融产品,既承担风险,又承诺收益,不再是借贷撮合那么简单。当P2P平台演化至此,对其进行评级的需求也就变得合理起来。因P2P平台合作方违约而造成平台违约的风险有多大?在借款人(资产提供方,债权、收益权转让方)违约的情况下P2P平台代偿能力如何?P2P平台及其所发布的产品信用风险各有多大?通过评级,对P2P平台的综合能力进行考量,对风险指标进行量化,具有提示和保护投资者的效果。

 

事实上,当P2P借贷的资产越来越多样化,意味着这个市场里参与的机构越来越多,分工也将越来越明确,P2P借贷市场也早已不局限于借贷,而是渐渐发展成多层次的互联网理财市场。在零壹研究院《互联网理财资产供给》一书里提到,“国内的巨型P2P借贷公司已经部分完成了金融混业过程。”这些巨型P2P借贷公司涉足金融的多个领域,既能生产资产,也能做征信与支付,还能代销信托、基金,并带着P2P借贷行业日益向全方位的互联网理财 “进化”。而投资人根据自身条件与偏好不仅可以购买简单的债权,也可以购买其他有针对性的甚至定制型理财产品。对于这样一个日益扩大的互联网理财市场,需要有一个评级机构对P2P平台进行评级,也需要对其中的项目与理财产品进行一定的分级。

 

谁是裁判?

 

P2P借贷平台的多重身份,以及行业的复杂演变让我们判断网贷评级是必要的,那么由谁来评级呢?谁被赋予了裁判的角色呢?

 

开篇提到目前做网贷评级机构非常多,既有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惠誉,也有国内著名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还有知名新闻门户,网贷行业垂直门户,社科院与高校,及知名国际评级机构。而在国内,有这样一些评级机构得到银行业以及保险业的认可:

 

1,评级结果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使用的评级机构名单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外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能得到银行与保监会认可,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有公信力的,资质我们暂无怀疑。网贷垂直门户当中,有一些机构专注于网贷行业,与行业渊源较深,与行业内各平台的合作也较多较深入,其评级虽专业度尚缺火候,但相对的有一些影响力。至于新闻门户,社科院或高校,与行业维系不密切,关注度不高,其评级影响力不够,说服力也欠缺。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国家目前并未对任何评级机构授予网贷行业的评级资质,网贷评级是各评级机构自身行为。

 

裁判有不少,具备行业评级资质的暂时没有,不过我们先思考一个问题,网贷行业的评级报告究竟是谁在使用?

 

网贷行业从根本上说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两个变量,债权人是投资者,债务人是借款方(或平台+借款方),评级报告的使用者从常规角度来说是投资者,也就是说不管是哪个评级机构,其所出具的评级报告要负责的对象是投资群体,而不是P2P借贷公司。那么现状是不是如此呢?各评级机构所给出的评级报告对投资人来说到底有多大的意义呢?

 

目前我们所了解的面向公众的P2P借贷行业的评级报告都是免费的,免费的东西常常有很多缺陷,除非能带来更大的价值。很明显的网贷评级报告能给评级机构带来后续的利益,比如更多的企业合作,或投资人与借款人购买付费报告,或更高的影响力等等,所以即使是免费,也应当是相对完善的。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评级报告有很多的缺陷,数据完整性欠缺,指标构成存疑等,对投资人来说很难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参考。更有甚者,评级机构直接发布免责声明,撇清自己的责任,表示投资者不能依据评级报告判定平台风险高低。还有一些评级机构连自己的评级体系都尚未构建完善,就开始向公众发布评级,为了抢时机,责任抛一边。这样一来,对公众发布评级报告的价值就打了大大的折扣。

 

在某评级机构近期的评级里可以看到其评价体系根据7月18日所出的互金指导意见做了调整,增强了对平台信息披露、技术实力及合法合规性的考量,弱化了对平台成交体量的考量。也就是说在7月之前,评价权重高的是成交体量,而很重要的信息披露、技术实力及合法合规的权重不够,成交体量显然不能衡量一个平台的风险,这对参考该机构评级报告的投资者稍显不负责任,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发展阶段不同,指标权重会有所改变。另有一个评级机构的评级则是8月份刚刚发布,相比较已经有较长时间评级经验的前述机构来说,后者的评级明显还不成熟,对投资人的价值更低。

 

相比较上述两个评级机构,大公在今年1月发布的评级报告在P2P借贷行业内引起了大风波。对全国1395个网贷平台进行评定筛选后,大公公布了国内首份网贷黑名单及预警名单,其中黑名单涉及266个平台,预警名单纳入676个平台,大公的报告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主要资金在房地产、影子银行业务和风险性行业追逐暴利,使财富创造能力、债务偿还能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无法得到稳定的产业支撑和政策保障,成为行业整体性信用风险的巨大隐患。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财富创造能力普遍低下,六成以上平台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发展,靠自融、滚动融资等方式维持生存,互联网金融泡沫化开始形成。”报告上将P2P借贷行业批得体无完肤,对于一个快速成长中的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不可谓不少,出于对投资者的负责,进行预警,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此大面积的黑名单和预警名单似乎不太合理。P2P借贷公司对此颇有微辞,质疑报告的准确性。由于大公没有开展线下调研,也没有与P2P借贷平台开展双向交流,而且评价体系内信息披露的权重相当大,所以其评价体系显然也需要进一步的改进。这份评级报告对于投资者的价值,可以猜测是吓退了一大批潜在投资者,或者说吓退了一部分关注P2P借贷行业但风险偏好低的投资者。

 

以上我们从投资者价值的角度描述了几个稍有代表性的评级机构进行的评级,假定这些评级报告都是客观的,基于各自的科学的评价体系基于真正的数据进行的评级,那么对于投资者来说,意义是存在的,不管是投资参考价值还是警示价值。

 

我们也可能会面对另外一些情形,即评级报告的发布并非客观的,从公众和市场的角度出发,而是为了获利,通过发布评级报告,从而“勒索”P2P平台获得利益,或者通过聚集公众影响力以便进一步得到其他利益。对P2P借贷行业的评级现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数据的采集,信息的收集,哪些指标必须纳入评价体系,哪些指标可以忽略,指标的权重如何分配,所选取的指标依据何种评价方法,凡此种种,皆无定论。在互金指导意见出台后,有了相对明确的监管意见,P2P平台的评价指标有了一定程度的依据,比如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但依然没有统一的标准。

 

评价体系,打分方式,评级方法各有千秋,如此条件下,因为一些指标和方法的改变而使得某些P2P借贷平台的评级上升或下降是有操作空间的,所以不排除这种可能,即P2P借贷平台为了博得噱头和名声,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人(或者借款人),通过给评级机构输送利益,让自己在评级报告里评级上升(或让其他平台评级下跌)。即便有上述可能的存在,也不表示评级报告都不可信,更不是为了让公众讳疾忌医,如我们在前文论述过的,评级报告对于P2P借贷行业,对于市场和投资人来说是必要的,只是投资人对此应该有一些判断力。

 

对于还在发展中的P2P借贷行业来说,严苛的评级报告对于行业是一种很大的打击,比如上述的大公报告,将行业潜在的风险以最大的程度表现了出来,容易使公众及投资者对行业产生抗拒与不信任感,也容易引导监管层对行业监管升级,限制行业发展空间。但另一方面来说,评级是对行业的一种跟踪与调查,对行业状况有一个全面的综述与了解,对行业参与者,也就是各P2P借贷平台来说,有警醒与点拨的作用。一份客观的,数据与信息完整度较高的,市场与投资人较为认可的评级报告,上榜的平台能得到较多关注,对平台尤其是评级排名靠前的平台是相当好的宣传,平台的名气能得到很好的提升。我们相信多数对自己综合实力比较自信,或者希望提高自己知名度的平台都会选择参与评级。

 

P2P借贷行业的评级还处于比较早期的阶段,还没有像债券评级那样深入人心并且专业度相当高,但凡事都有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从无到有,从有到好,从好到专业。网贷评级趋势不可逆,即使现在被当作噱头(或者说噱头超过专业),但随着网贷行业监管正式落地,定位更为明确,网贷评级会演化得更专业,到时进入行业的评级机构会比现在要多得多,既有专业的,也有民间的,既有付费的(能给出投资建议),也有免费的(仅供粗浅参考),而评级机构的资质很可能会得到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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