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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216万到手只有42万,警方再出手打掉一个“套路贷”团伙!

监管 深圳公安 · 深圳公安 2018-09-18 阅读:6915

关键词:套路贷的特点暴力催收深圳警方打掉“套路贷”团伙

种种怎么看都是敲诈勒索的行为,现在却时常披上“民间借贷”的外皮。
因为几千元贷款背上数百万债务,还不上债务就会被暴力催收、被迫卖房,甚至有人为此想不开自杀,种种怎么看都是敲诈勒索的行为,现在却时常披上“民间借贷”的外皮!

但难改是违法犯罪的事实!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只要是违法犯罪就要严厉打击!

近期,深圳福田警方打掉一个“套路贷”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有效净化了金融环境,为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借鉴。

接完一个推销电话  背上了200万债务

2016年初,事主李先生因工程投资需要30万元资金,当时他手中并没有充足的资金,此时他接到一名自称叫秦某的女子推销小额贷款的电话。

后经秦某介绍,于2016年4月在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认识了自称是该公司副总经理的刘某,在刘某的操作下,李先生拿到了第一笔50万元的小额贷款(实际到手34.5万元),但交易流水却高达80万元。

此外,李先生还在刘某等人的哄骗下签下了空白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14种不同类型的空白合同,这便留下了巨大隐患。

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刘某等人多次或以平账的借口诱骗、或以李先生家人的安全威胁,逼迫其交出银行卡及U盾给刘某操作,垒高其账户借款金额,签订更多空白借款合同,使李先生的账户显示共收到216.5万元的借款。然而事实上,这216.5万元当天已转回刘某账户,李先生实际一共只拿到42万元。

为了垒高李先生的债务,自2016年6月开始,刘某、秦某及唐某虎等人在明知李先生已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强行带李先生到其他七家事先安排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处再次进行借款,用新借款项偿还之前的利息及部分本金。

为逼迫李先生“还钱”,该公司总经理曹某杰带领吴某晓等人非法侵入被害人李先生住处长达数十天之久,严重扰乱了被害人一家的正常生活。

2018年1月21日,李先生不堪其扰终于报警,接到报案后,深圳福田警方迅速组织调查,发现该团伙不仅敲诈勒索,还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经过调查,专案组于今

年5月分批对该团伙成员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团伙成员11人。



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及账户一批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以以民间借贷为幌子,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空白或虚假的借款。



“套路贷”四大特点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同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欺骗借款人签订不能按时还款时的“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条款。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制造违约陷阱

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还常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公司就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等,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公司会再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与借款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涉案团伙“证据意识”、“法律意识”强,在各个作案环节刻意,留下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证据,并且不给借款人留下任何有利证据,这正是“套路贷”屡屡得手的原因。然而违法犯罪活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披上怎样看似合法的外衣,也终究改变不了触犯法律的事实,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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