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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P2P投资人理性维权"四大问题"

肖飒 · 零壹财经 2018-07-24 14:11:16 阅读:13346

关键词:法院维权网贷跑路集资

尊敬的网贷投资人: 您好!年中雷潮与之前我们一起经历的“雷”似乎有些不同,接踵而至,应接不暇,说实话,让我们的钱袋子很受伤。一些非理性的维权方式逐渐出现,害人害己,我们就观察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大家一些正面的分析,以期对大家有所启发。 1、报案还是不报案? ...


尊敬的网贷投资人:

您好!年中雷潮与之前我们一起经历的“雷”似乎有些不同,接踵而至,应接不暇,说实话,让我们的钱袋子很受伤。一些非理性的维权方式逐渐出现,害人害己,我们就观察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大家一些正面的分析,以期对大家有所启发。

1、报案还是不报案?

其实,这个问题不必纠结。

这一波雷潮倒下的平台都不是小字辈,而是历史较长的一些老平台。其投资人数轻松过万,在报案这个问题上,只要累计30个人以上,就达到了基本的人数要求。

计算方法,一般根据实际经营地的经侦和相应派出所报案的人数,累计而成。一些有协查的案件,还会累计各地投资人在自家派出所报案的人数和金额。

从这个月的实践来看,除了人数标准外,立案时也会考虑金额标准,即涉案金额是否达到500万+,在此金额之上的报案,可能反馈更为迅速。

所以,即便是单个投资人不去报案,从整个盘子而言,报案似乎是大势所趋,很难阻止。

2、老板在外边好还是羁押好?

除却纯诈骗的平台,如果是经营了3年以上的老平台,也许还是老板被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比较符合投资人的经济利益。(诚然,从感情上讲,咱们还是希望他们被羁押)

老平台的实际控制人或者CEO,通常可以掌控一部分借款企业,他们有一定的手腕和人脉,在督促回款的事情上,与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同向”。

在沿海某市案件中,我们发现取保候审的平台老板代表投资人向借款企业发起民事诉讼达351个,执行金额约1.9亿元。实际上,在返还资金的问题上,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情况下,嫌疑人不得离境,这一点请大家了解。

如果不放心,可以强制平台老板和高管把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上交给经侦,以防止其突然跑路。监视居住情况下,有24小时警察在场,平台老板只能在监督下与外界联络,人身自由受限。

3、还款方案,可信吗?

世界上,最难猜的是人心。

与2013、2014年的跑路案件不同,这一波平台老板还是有还款意愿的,基本上都会说自己要负责到底。但有没有还款来源,是值得考察的问题。

平台出事后,逃废债情况突出。

一些用款企业天天期盼平台倒掉,自己不用还钱或者打折还款。对于经营不善类平台而言,真正的用款企业才是能挤出奶来的牛。

在“退出方案”中,务必把用款企业追责和还款方案加入进来,否则,就是镜中花,水中月。

至于平台老板,他们的账号和房产会被冻结、查封,这些财产会在一审判决后,按照比例返还。(当然,法院会考虑其妻子儿女的基本生活,留下一点)实践里,我们也发现了个别平台老板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创业,竟然成功了,给投资人的还款来源里就又多了一杯羹。

4、维权有必要请律师吗?

昨晚有朋友截屏了一家国资背景的平台维权方案,第一条赫然写着:向肖飒律师咨询。俺顿感压力,其实,在侦查阶段,律师能帮助到投资人的地方,很少很少。

主要是提供一些程序法的普法工作,实际的作用比较小。

然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的第二个阶段),还是有必要请律师参与,因为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有很大不同,只有后者的被害人才能委托律师阅卷,真正参与案件定性和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而前者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被害人,也就不能阅卷等。

法院审判阶段,还是需要1-2名律师代表投资人上庭发言的,如果增加法律人与公诉人站住一起支持公诉,会给辩护人带来更大的压力。也更能够反映投资人的心声,让法官们了解大家的真实想法。

再次提醒广大投资人,理性维权,尊重生命,善待自己,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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