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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创业:法律服务的金融应用场景究竟有哪些

互联网+ 刘波 · 法眼观察 2017-04-04 阅读:4397

关键词:律师法律服务金融法金融应用场景金融

法律服务这个越来越壮大的服务业,在其蓬勃发展过程中,正衍生出诸多金融与资本可以介入的机遇。
 

【编者按】今天的中国正发生重大的转折,我们由一个产业商业主义的时代,进入到一个产融商业主义的时代。过去的几十年,资本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渗透到各类产业的每一个环节中,推动了实体经济与服务业的发展。而金融的本质是让钱流动到最能创造价值的地方去,以此促进社会资源的更好分配。法律服务这个越来越壮大的服务业,在其蓬勃发展过程中,正衍生出诸多金融与资本可以介入的机遇。



【文章提纲】

一、传统法律服务中的哪些事儿
二、我们需要的法律服务似乎少了些什么
三、法律服务的金融应用场景究竟有哪些
四、作为参与者,如何把握法律服务的投资机会
五、如何把控法律服务的投资风险
六、投资法律服务在中国遭遇的现实难题

近期,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本人接触了大量的不良资产投资参与者。无论是在以上海、杭州为代表的长三角,还是以广州、深圳为代表的珠三角,任何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债权包几乎被炒作到了近乎疯狂的程度。二级市场上,普通市场参与方7折、8折收购债权包亦不罕见,不良资产投资的热度像极了2013年左右被炒作得火热的P2P,不同的是投资人对收益的预期可能更高。其实就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假设以本金的7折作为收购价,处置周期2年,即便在最理想状态下,最终本金+利息120%受偿,扣除各种运营成本+通道费成本后,投资人收益能够到13%左右已属不错表现。那么作为普通参与者,除了投资不良资产处置以外,围绕法律服务的另类投资机会还有哪些?

笔者曾在一年前写过一篇《法律服务的一片蓝海:法律金融到底是什么》,讲述法律服务领域的金融场景应用,而且我们团队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两个新的概念:法律金融、司法供应链金融,被同行所广泛认可和引用。随着公司业务的深化,我们对于法律+金融+投资的研究也逐步深化 。

3月末,为安法律金融还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ICC YAF(北亚区仲裁与ADR)联合举办“第三方TPF资助论坛--中国律师业务新机遇“,与国际专家切磋相应观点。

基于以上背景,笔者浅谈一点对行业发展的认识,求轻拍。

第三方TPF资助论坛--中国律师业务新机遇论坛图片

一、传统法律服务中的哪些事儿

截止2016年,中国共有30多万律师、2.4万家律所,法院当年受理案件2303万件,结案标的金额人民币4.98万亿元,律师年度创收人民币600亿元,法律服务领域的另类投资机会巨大。

众所周知,法律服务通常有两方,即委托方与受托方,委托方往往为公司、机构或者个人,而受托方往往为律所的律师。传统法律服务模式下,委托方付费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按照律师执业规范规定并受制于职业伦理约束,律师对委托人负有勤勉尽责的义务,但不会对受托事项做任何实质性的承诺。这样就在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产生了一个很难调和的矛盾,委托方对委托事项结果的预期与受托方的专业服务效果之间大部分时候都会存在落差。据统计,法律服务中,如果可以选择,超过30%的委托方更愿意律师采取风险代理的模式去提供法律服务,哪怕后端会付出更高的成本。风险代理的法律服务模式让受托方的专业服务效果与其取费比例挂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委托方对法律服务效果的不确信问题。但却并没有解决委托人对高昂的法律服务前期垫付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的成本负担问题。且律师唯一的成本就是时间,唯一的投入就是专业,为了维持团队正常的开销,其不可能在所有案件中均采取风险代理模式。出于经济压力和合规的双重考虑,其更不可能为常规性地为委托方垫付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二、我们需要的法律服务似乎少了些什么

如前所述,在传统法律服务模式中,委托方的预期与受托方的服务之间永远会存在差距,看上去,这种差距似乎是天与地之间的距离,因为在传统法律服务中,缺少一个第三方主体介入,为双方提供他们都需要的服务。具体而言,我们所需要的法律服务究竟少了哪些元素呢?

1.缺少对客户诉求的深刻理解。

大多数律师认为,我是靠专业吃饭,我投入的是我的专业服务,获取的是专业服务报酬,除了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服务需求之外,客户的其他需求和体验,基本与己无关。 事实上,按照律师职业的二八定律,80%的律师业务量并不饱和,仍然面临着案源挖掘和市场拓展的压力。并不是每位律师都专业到让客户只关注律师服务的专业性而淡化自己的其他需求,没有对客户诉求的深刻理解与挖掘,就不会有让客户满意的法律服务。举例而言,律师在做常年顾问单位的服务过程中,如果仅止于企业法务资讯、合同审核等常规性的法律服务,其可替代性就会非常高,律师如果能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深刻理解企业经营的内在融资需求,并为企业的融资经营需求提供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相信对于律师而言,收获的不仅仅是更多的收入,还会积累更多的企业客户。

2.缺少对法律服务的深度认知。

在法律服务的细分专业领域,其实也存在二八定律,即20%的细分专业领域属于专业壁垒特别高的高端法律服务,而80%的细分专业领域属于可替代性特别高的中低端法律服务领域。高端法律服务如诉讼领域的高端民商事争议、复杂的刑事案件,非诉领域的IPO法律服务、投融资法律服务等。在高端的法律服务领域,律师的专业性就是法律服务的全部,而且律师专业权威一旦树立,就会产生蝴蝶效应,往往不是律师千辛万苦去找客户,而是客户慕名而来找律师。中低端法律服务如诉讼领域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普通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服务。在中低端的法律服务领域,律师专业的可替代性特别高,要想在一个领域树立专业的绝对权威绝非易事,在这些法律服务领域,个人觉得是产品和市场制胜而非专业制胜。在中低端法律服务领域,以平台化的方式经营组织,以产品化的方式提供服务可能才是这些法律服务的未来。

3.缺少对金融场景的深度挖掘。

由于法律人长期培养的职业素养所伴生的思维惯性,大多数律师习惯于单纯从法律角度去思考问题,而且更喜欢独立思考,我行我素。任何商业模式或者新事物,在律师眼中,第一眼看到的绝对是风险而非机会。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优秀的律师所必备的思维素养之一,但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律师也被一些专业机构评为最不适合创业的一类人群。大多数律师醉心于法理与法条的玩味与推敲,醉心于诉讼可视化给自己学习能力、专业度带来的提升,醉心于杯筹交错给自己带来的法律服务机会。但却很少有律师会立足于法律服务,去深度挖掘法律服务背后可能会为自己或者身边人带来的投资机会,一方面可以为自己的法律服务带来更多增值,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客户关系维护带来更多黏性。

三、法律服务的金融应用场景究竟有哪些

本人在从事法律职业的过程中以及后来的创业过程中,发现几乎所有的法律服务都蕴含丰富的金融应用场景。以法律维权服务为例 ,对于权利人而言,当遭遇侵权后,其最核心的诉求有两点:找人维权、找钱垫资,将自身的维权成本降到最低的同时,将维权效果(收益)做到最高。以下是法律金融的三类典型的应用场景。


1.知识产权维权领域。

据介绍,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33.9万件,同比增长21.5%,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共授权发明专利40.4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30.2万件,同比增长14.5%,其中,职务发明占91.4%。而2016年全国专利侵权纠纷办案超2万件。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保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出到2020年,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知识产权维权的大环境正逐渐变好。在知识产权的传统维权模式下,权利人可能为维权奔波于全国去寻找打假对象和维权机构,而且还要承受沉重的打假成本投入。如果有第三方机构介入,直面权利人的痛点,为其谋划全局、一体化维权方案,包括法律维权、打假垫资等,则市场空间巨大。具体而言,将法律服务外包给律师,将垫资服务外包给专业投资机构,各方围绕维权事项,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道路交通事故维权领域。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发生人伤后,由于自身经济实力有限,而肇事方的提前担负意愿和担负能力又不足,在保险赔偿款申请下来之前,受害人几乎都有救急垫资的需求。出于监管要求和经济实力限制,律所或者律师只能接受受害人委托,为其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并不方便直接为受害人提供垫资服务。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维权领域的投资方,融资方用途明确,投资方接受融资方指示直接将融资款项打给相应用途账户并由融资方确认,融资方未来的保险理赔款将作为还款保障,来保障投资方的本金即收益。而律所和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将监控整个投融资过程并进行管理。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每年因道交事故申请保险理赔的有88万件,如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对进行垫资,则理论上的可投资规模即为1000亿,市场前景巨大。

3.不良资产处置领域。

在不良资产的相关生态链上,处置端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处置端的主要参与方就是律所和律师,他们为不良资产的处置清收提供直接的法律服务。在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领域,风险代理是常态,律所和律师会按处置清收法律服务的效果进行收取5%-30%风险代理费用,委托方几乎不会支付前期费用。

事实上,在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领域,真正清收能力强的团队,其业务量基本是饱和的,其肯定会优先选择愿意支付前期费用的委托方合作;对于委托方而言,处置效果直接关系的是生死,是盈利或者亏损,而对于处置团队而言,风险代理的机会成本则相对较低,不能完成预期目标,其损失的无非是后端的风险代理费用。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在不良资产处置团队的竞争市场上,极易形成劣币逐良币的反常态现象。基于真正优质的资产理应花费更低的处置成本,而真正优秀的处置团队理应获得更科学的法律服务报酬体系。如果有第三方介入,发起成立不良资产处置费用收益权专项基金,则一方面可以进行资产端资源的有效整合,通过赚取处置费用收益来变相降低处置端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为处置团队提供更多差异化的增值服务,与其建立强关系,降低委托方的管控成本。

四、作为参与者,如何把握法律服务的投资机会

1.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参与。

事实上,在道交事故纠纷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领域,已经有很多个人在做为权利人垫资的投资生意了,更有激进的投资人,为了实现更大的经济利益,直接参与买断案件。如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经律师专业判断,预期可获赔偿款10万元。由于权利人急需周转资金,投资人遂与权利人商议,以5万元的价格受让权利人的权利收益权。最终,权利人提前获赔,投资人等待赔偿款到位后即可分享收益。

2.以认购专项私募基金份额的形式参与。

如前文所述,无论是在道路交通事故维权垫资、知识产权维权垫资,还是在不良资产处置费用垫资等法律金融的应用场景下,均可通过成立私募基金的方式,专项投资于上述法律金融项目。如果您是合格投资人,认同法律金融投资项目,在享受投资带来的高收益的同时,愿意自愿承担潜在的投资失败的风险,即可通过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方式参与投资。

3.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

如果您是机构投资人或者实力较强的个人投资人,非常看好法律服务另类投资这个远期市场,想要从远期市场获取股权收益,也可以通过发起设立或者参与投资的方式,设立或投资一家专门从事法律金融业务的公司,通过专注经营公司,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放大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估值,并在符合相关退出机制的前提下,在二级市场上退出获取相关股权收益。

五、如何把控法律服务的投资风险

1.与拥有法律背景的专业团队绑定合作。

作为普通投资人,想参与到专业壁垒相对较高的法律金融另类投资领域,没有一支靠谱的法律背景的专业团队支撑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越是高端法律服务领域,另类投资对专业团队的依存度就越高,即便在中低端的道交事故、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找到一支专业团队合作,分析其过往案例,了解其服务流程,把握其风控要点,也可以对降低投资风控成本和投后管理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严格筛选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

挑选专业团队重要,精选专业投资领域同样重要。在法律服务的细分领域,高端民商事争议案件专业壁垒高,潜在风险投资收益高,但对团队专业能力、案件风控水平以及当地司法环境都有特别高的要求。而且高端民商事争议案件,一般标的金额都比较大,潜在的投资风险也比较大,对投资方的专业度和资金实力和成本都有较高的要求。而法律服务的中低端细分专业领域,其标准化程度高,规模化复制效应强,且极易形成体系化的市场推广和营销体系。更重要的是,中低端细分领域的投资金额单笔小而分散,场景明确,风险收益比更具吸引力。

3.适当的项目增信措施。

当法律金融另类投资规模增长到一定量的时候,引入必要的项目增信措施是完善法律金融产品,做大资产规模的必经之路。这些增信措施包括专业机构回购、金融机构信用背书、投资保险产品通道设计等。

六、投资法律服务在中国遭遇的现实难题

1.如何突破刚兑困境。

投资诉讼案件的TPF(Third Party Funding)在国外发展已经相对成熟,投资人依据投资协议享有裁决金额20-40%的投资收益,同时也承担因投资失败而全损的风险,是一种没有追索权的法律风投行为。而在国内,刚性兑付在房地产信托、政府融资类信托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中被执行。监管层要求确保兑付的初衷是为了推动新业务,让投资者消除疑虑,也是为了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防止因信托投资亏损诱发群体性事件。同样的情况也在P2P投资领域大量存在,监管层一直强调平台去担保,打破刚性兑付,但平台出于获客和运营压力,想方设法变向为投资人兜底,投资人的风险认知和风险承担能力与其风险投资行为不匹配。如何在法律服务另类投资领域突破刚兑困境需要周全许多因素。

2.如何构建核心风控能力。

以投资重大民商事案件为例,真正有保障的投资一定是从专业服务能力和相应案例研究出发,构建该类案件的相关风控模型。并按照不同案件投资组合和大数法则去分散投资风险。由于法律服务另类投资在国内尚属起步阶段,如何快速构建各类案件的标准化风控模型,并适用于类案的应用场景将直接构成该领域平台化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3.如何破解监管和舆论难题。

在国内,涉人身侵权案件的买断行为一直饱受争议,律师不能通过投资自己代理的案件获益,侵犯当事人的利益是律师最基本的执业规范和职业伦理要求。如何技术性破解监管和舆论难题将是平台类公司所面临的又一挑战,交易结构设计,公司主体运营将成为可能的实现路径。

法律服务的金融投资场景挖掘在中国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在该领域,已有行业先行者,且更多的创新者正在前仆后继,孜孜探索。神有时不让我们及时看到结果,是为了在将来给我们惊喜, 让我们更好地享受挖掘法律服务另类投资机会过程中的惊喜!

本文作者:刘波(前魔都法官,现为安法律金融coo)
原标题:前法官创业:不要只盯着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有另类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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